深圳暂缓统一托收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0-02-25
人社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明确,由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各参保单位、尤其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都在密切关注实施办法的出台。
在广东实施办法出台之前,2月24日,深圳市人社局、医保局下发了《关于暂缓统一托收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暂缓统一托收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以免后续退费。
“通知”全文如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缓统一托收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2-24 22:02

各参保单位:

  近日,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为做好相关贯彻落实工作,我市企业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将暂缓统一托收,以免后续退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2月底市社保局暂不统一发送银行托收企业社会保险费。

  二、参保单位可使用市社保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助缴纳2020年1月(含)前社会保险费。

  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将另行告知。敬请关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医保局及市社保局官网,“深圳人社”、“深圳医保”及“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政策调整情况。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4日

13530219806

0755-33162575